3月15日,在宿迁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的“3.15”专题会议上,宿迁烟草作为省消费者协会授予的“2007—2008年度诚信单位”,喜获大会表彰颁奖,这是社会各界对宿迁烟草“诚信、负责”良好形象的再次肯定。
近年来,宿迁烟草立足烟草专卖立法宗旨,积极践行“两个至上”,实施“三大战略”,推进“三大环境”,严厉打击卷烟不法经营行为,全力维护卷烟市场经济秩序,保持了客户需求基本满足、卷烟市场较高净化等良好态势,展现了宿迁烟草“诚信、负责任”的良好社会形象,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。
省消费者协会授予宿迁烟草“2007—2008年度诚信单位”的荣誉称号,是对宿迁烟草近年来各项工作成绩的肯定和鼓励,也将进一步激发宿迁烟草再接再厉、再创佳绩、再塑形象。 (办公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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